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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北京中保华税务咨询中心
联系电话:13161922570 陈老师
各施工单位:
建筑企业历来是税务机关监管的重点行业,根据“金税四期”工程设计方案,要求税务监管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的分类精准监管转变,从而对建筑企业纳税人的经济交易事项进行更全面的监控。“金税四期”中的智慧稽查系统功能,对建筑企业曾经大量存在的税收不规范操作方式将产生“重创”。同时新会计准则的全面施行,需要建筑企业财税部门与业务部门密切合作,顺应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的大势,不断探索和尝试各种财税风险管控手段。本次课程以建筑企业财税管理为主线,重点强化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税务管理、发票管理四项职能,梳理出建筑企业财税管理的关键节点,协助纳税人解决企业实际经营中的各项财税难题,做到建筑企业的“业、财、税三融合”,从而助力建筑企业综合实力提升,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请各有关施工企业积极组织财务和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研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地点
2023年4月14-16日 (14日全天报到) 深 圳
二、培训对象
建筑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经理、其他财务、税务人员
三、课程收益
1、了解“金税四期”工程的最新进展状况;
2、知晓正确应对税务稽查的“十大步骤”;
3、解决建筑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疑难问题;
4、强化建筑企业的资金管理与融资方式;
5、掌握建筑企业各项税种的风险管理与优惠运用;
6、实现建筑企业“业务、财务、税务管理大融合”
四、讲课专家
赵老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职于某市地方税务局,现担任(5A级)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总部技术合伙人。同时兼职南京大学商学院校外硕士生导师。
赵老师拥有二十五年税务专业服务工作经验。精通建筑领域财税政策,尤其擅长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及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授课时能够将财税政策与自身实操案例完美结合,内容有深度,具有落地性,语言表达通俗易懂,现场答疑快速精准,深受广大学员的好评。
五、课题大纲(课程更新至开课当天)
一、“金税四期”的最新进展状况及其功能分析 |
(一)“金税四期”与“金税三期”相比的八大变化 (二)“金税四期”的最新进展状况 (三)“金税四期”之全国统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 (四)“金税四期”之企业税费信息“一户式查询”功能 (五)“金税四期”的重要作用与企业应对 (六)建筑企业如何实现“业务、财务、税务管理大融合” |
二、2023年度税务稽查总体环境 |
(一)2023年度税务稽查总体形势分析 (二)什么是税务稽查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三)“金税四期”工程中的智慧稽查系统功能 (四)2023年税务稽查重点方向 1、什么是“老三假”?税务稽查如何查处“老三假”? 2、什么是“新三假”?税务稽查如何打击“新三假”? (五)最新《行政处罚法》实施后对税务稽查的影响 (六)建筑企业正确应对税务稽查的“十大步骤” |
三、建筑企业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疑难问题处理 |
(一)建筑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如何进行科目设置和报表列报? (二)建筑企业如何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五步法模型”? (三)建筑企业如何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 案例:“金埔园林”(301098)如何采用产出法确认履约进度? (四)建筑企业会计收入确认与增值税收入确认的差异 (五)建筑企业会计收入确认与所得税收入确认的差异 (六)建筑企业会计成本确认与所得税成本确认的差异 (七)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案例:建筑企业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奖 (八)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九)合同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十)合同增量成本(含销售佣金)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案例:上市公司“北京城建”年报分析 |
四、建筑企业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疑难问题处理 |
(一)建筑企业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二)建筑企业执行新《租赁》准则如何进行科目设置和报表列报? (三)建筑企业作为承租方的税会差异处理 (四)建筑企业作为出租方的税会差异处理 |
五、建筑企业如何强化资金管理与融资方式 |
(一)甲方与建筑企业之间的资金博弈与合作 1、如何正确理解建筑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 2、解析最新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财建[2022]183号) 3、甲方与建筑企业之间的资金博弈与合作关系分析 (二)建筑企业各类融资方式的涉税事项分析 |
1、银行贷款2、关联方有偿借款3、关联方无偿借款4、统借统还5、委托贷款6、商票融资 (三)房地产与建筑企业“以房抵债”的财税事项处理 1、“以房抵债”的会计处理 2、“以房抵债”的涉税处理 3、“以房抵债”行为中的税务规划要点 |
六、建筑业增值税的风险管理与税务规划 |
(一)建筑业预缴增值税的风险应对 (二)承包“货物+建安”行为的增值税涉税分析 (三)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疑难问题处理 (四)水泥混凝土增值税疑难问题处理 (五)苗木采购业务与增值税抵扣事项 (六)建筑劳务与劳务派遣的增值税区别 (七)建筑企业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若干注意事项 (八)建筑业纳税人如何判断是否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优惠? |
七、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的风险管理与税务规划 |
(一)建筑企业跨地区经营的企业所得税征管要求 (二)建筑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操作难题 1、建筑企业科研投入与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享受的关系 2、建筑企业研发费归集的6大范围及其难点 3、建筑企业如何取信税务机关认可研发费的真实性 (三)采购设备类固定资产如何申请享受抵免所得税 1、什么是专用设备(环保、安全生产、节能节水)? 2、建筑企业享受抵免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判断与操作 3、财务部门与采购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如何配合? (四)建筑企业如何运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建筑企业挂靠和被挂靠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
八、建筑企业个人所得税(含社保费)的风险管理与税务规划 |
(一)建筑行业监管新政策对个税及社保的影响 1、《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分析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政策规定分析 3、上述行业监管政策对建筑企业个税及社保的影响与应对 (二)农民工是否需要缴纳社保?如何规避风险? (三)关于一次性奖金个税的避税安排 (四)建筑业异地项目的个税注意事项 (五)建筑企业如何充分运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开展税务规划? |
九、建筑业小税种的税务管理与税务规划 |
(一)环保税到底是建筑企业缴纳还是业主缴纳? (二)产权人与使用人不一致如何缴纳房产税? (三)新《契税法》的变化要点及其税务规划 (四)新《城建税法》的变化要点及其税务规划 (五)新《印花税法》的变化要点及其税务规划 |
十、建筑企业如何强化“发票管理” |
(一)建筑企业开具发票的特殊规定 (二)增值税专票“三流一致”的最新解释口径 (三)取得“异常专票”如何正确应对? (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取得发票的时限管理要求 (五)建筑企业制定《发票管理手册》的10大注意事项 |
六、费用标准
培训费3280元/人; (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现场咨询费、茶点费等)。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10-56243848 传 真:010-69292077
联系人:郭永柱 手 机:13436909265兼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