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7年财政部取消了建造合同准则,并入重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对于施工企业收入和确认计量事项有一定的影响。2018年12月,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准则发布,要求确认和计量所有租赁资产,建筑施工行业大量的租赁资产面临着重新确认问题,本课程,将结合案例将新旧准则的基本点和差异、针对收入准则涉及到的收入确认计量、合同履约义务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逐一解析和讲解。同时讲解租赁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及披露问题。帮助企业财务人员充分应对新准则。熟练掌握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技巧和税会差异的调整技巧。 请各有关施工企业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研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收益
1. 掌握收入确认的五步法。
2. 掌握企业收入确认的特殊问题
3. 掌握租赁资产的会计核算
二、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16-17日 (16日全天报到) 合肥
三、培训对象
企业董事长、企业内部决策人员、财务总监、经理、会计、出纳;
四、讲课专家
李老师,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河北省财政厅特聘授课专家,长期为中直驻冀单位进行员工培训。对房地产、金融保险业、制造业、等行业涉税问题有一定研究。讲课风格是:由于广泛接触施工单位,近距离接触工程实际,案例中融入大量工程实践,以这些涉税案例为主线,结合政策问题,深入浅出,教学内容接地气,同时注重涉税实务操作。
五、课题大纲(来电索取)
六、费用标准
培训费1680元/人; (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现场咨询费、茶点费等)。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10-56243848 传 真:010-60211548
联系人:郭永柱 手 机:13436909265
邮 箱:hchy1688@163.com 网 址:www.chinazjp.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