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金融机构
随着全电发票试点政策的全面推行,金税工程各项服务及监控功能将持续完善。税务机关基本实现了税收征管信息的集中收集、数据比对及执法行为标准化、规范化,税收监管模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对企业纳税申报的后续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本次课程聚焦企业所得税政策解析与运用,以丰富详尽的案例,接地气的讲授方式,全流程多角度审视企业扣除类及收入类项目涉税问题,深层次开展税务“健康体检”,对经济业务进行一次系统的梳理、甄别、计算和确认,帮助财务人员按照税法规定,全面、真实、正确地履行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义务,夯实银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基础,有效应对税务检查,防控企业涉税风险,维护企业合法利益。诚邀各金融机构财务人员参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4年04月19-22日 (19日全天报到) 重 庆
2024年05月22-25日 (22日全天报到) 贵 阳
二、参会对象
(一)各银行总分行行领导,分管财务副行长、财务会计部、法律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业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支行行领导、委派会计、信贷会计、客户经理、柜员等相关人员;
(二)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投融资部门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第三方征信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估机构等相关单位领导及从业人员。
三、课程收益
1、了解税收征管新形势,树立税务管理新理念。
2、正确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要求,精准把握实务执行口径,解决银行业收入确认及费用扣除等核心高风险事项涉及的疑难热点问题,在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防控涉税风险。
3、立足实务,紧接地气,案例式讲授。大多数案例来源于各地稽查局近年稽查工作实务及授课老师本人工作经历,有的案例教训深刻,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有的案例及方法则具有极强的借鉴性甚至可复制性,切实践行既要授之以鱼又要授之以渔的新型授课理念。
四、授课老师
吴教授,现任某税局业务副局长。20多年税收工作经历,先后工作于基层征管局、市局稽查局、市局税政科、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等业务部门,多次参与大型企业税务稽查,参与查处重大出口骗税案件,查处数十起虚开发票案件,具有扎实的税收理论基础和丰富的税收管理及筹划实践经验。
五、课程大纲
一、大数据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广泛应用 二、金税四期对纳税人的影响 三、千户集团企业税收风险管理 |
第二部分:负债业务涉税实务问题处理与检查应对 |
一、负债业务概述 二、主要涉税风险分析及应对 1、关联方金融机构间利息支出未按资本弱化规定进行税务处理风险 2、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给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利息或其他所得,未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3、向我国银行境外分行支付代收利息未按规定扣缴企业所得税风险 |
一、资产业务概述 二、主要涉税风险分析及应对 1、国债转让收入作为持有期间利息收入,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风险 2、企业持有股票不足12个月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的风险 3、收取贷款相关滞纳金、罚金等未计增值税的风险 4、对逾期贷款利息未按规定确认利息收入,少缴增值税风险 5、结息日起90天内的应收未收利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的风险 6、对实际收到的逾期90天贷款利息未按规定确认利息收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7、应付未付利息跨期扣除项目未按规定进行调整的风险 8、扩大享受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优惠政策的风险 9、错误适用金融机构简易计税政策的风险 10、扩大境内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税范围的风险 11、跨境金融机构间资金往来不符合联行往来业务的利息收入作为免税处理的风险 12、金融商品转让价差计算错误或跨年度结转金融商品转让负差风险 |
第四部分:不良资产业务涉税实务问题处理与检查应对 |
二、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涉税实务问题处理——常规 三、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涉税实务问题处理——新政 四、债务重组 五、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实务问题处理 (一)贷款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1、贷款资产核销账务处理 2、贷款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要点 (二)贷款资产损失核销后收回的税会处理 1、收回以前年度核销贷款会计处理 2、税务处理 (三)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相关备查资料须完整合规 |
第五部分:中间业务涉税实务问题处理与检查应对 |
一、中间业务概述 二、主要涉税风险分析及应对 1、手续费收入适用逾期90天贷款利息收入进行税务处理的风险 2、向境外支付服务费未按规定扣缴增值税的风险 3、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核算不全的风险 4、银行信用卡分期业务收入的“两税”处理 |
第六部分:风险拨备涉税实务问题处理与风险防控 |
一、风险拨备概述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金涉税风险分析及应对 1、或有事项在税前扣除的风险 2、扩大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基数的风险 3、叠加享受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与一般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风险 三、贷款损失准备金税会处理及纳税申报 1、适用主体 2、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 3、计算公式及会计处理 4、填报方式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保费税前扣除实务问题处理 1、相关政策解析 2、账载金额的判断 3、税收金额的计算 4、风险防控 |
第七部分:筹建期费用、资产折旧实务问题处理与检查应对 |
一、筹建期涉税实务问题处理与检查应对 1、什么是筹建期?筹建期费用的特殊处理方法? 2、开办费如何摊销?筹建期是否计算亏损年度? 3、筹建之前的费用是否可以作为开办费列支? 4、筹建期发票取得应注意哪些问题? 5、投资未到位发生的利息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二、资产折旧、摊销实务问题处理与检查应对 1、房屋、建筑物改扩建支出如何计提折旧? 2、房屋装修费计入资产还是单独摊销? 3、未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折旧如何处理? 4、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 5、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处理? 6、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应注意哪些问题? 7、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
第八部分:工资薪金及各项费用税务处理与检查应对 |
一、工资薪金及四项费用税务处理与检查应对 1、工资及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 2、工资薪金包括的内容?如何理解“合理的工资薪金”? 3、税款差异如何处理? 4、拖欠的工资如何处理?能否税前扣除? 5、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是否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 6、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未代扣代缴个税能否税前扣除? 7、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及党建经费税务处理 二、各类保险费用税务处理与检查应对 1、企业购买的各种保险费的分类 2、企业参加财产保险税前扣除政策规定 3、企业为投资者和员工购买的保险税前扣除政策规定 4、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 5、企业为部分高管支付的保险费可否税前扣除? |
6、仅为部分员工办理了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可否扣除? 7、大病医疗保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8、为员工支付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9、雇主责任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10、补缴以前年度社保如何税前扣除? 11、社保滞纳金、罚款可否税前扣除?
三、劳动保护支出、员工服饰费税务处理与风险提示 1、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2、业务招待费范围 3、业务招待费涉税风险点 五、广宣费涉税实务问题处理及风险提示 六、会议费、差旅费税务处理及风险提示 1、大额会议费支出应注意的问题 2、差旅费范围及标准 3、差旅费涉税风险 七、捐赠支出的税务处理及风险提示 1、非公益性捐赠税务处理 2、公益性捐赠税务处理 |
第九部分:税前扣除凭证实务问题处理与检查应对 |
一、企业涉税票据种类 1、财政票据 2、发票 3、其他 二、什么情形必须取得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三、什么情形没有取得发票也能税前扣除 四、发票取得及处理的五个时间节点 五、跨年发票税会处理 |
第十部分:财产行为税实务问题处理、风险防控与检查应对 |
一、印花税实务问题处理 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实务问题处理 三、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实务问题处理 四、水利基金实务问题处理 五、残保金实务问题处理 六、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 |
第十一部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实务问题处理与风险防控 |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 1、总分机构都需要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2、总分机构如何计算分摊税款? 3、分支机构的分摊比例如何计算? 4、汇总纳税企业需要提交哪些备案资料? 5、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什么时间内变更备案信息?6、什么是视同独立纳税人?
7、总机构如何填报申报表? 8、分支机构如何填报申报表? 1、少预缴税款,会被定性为偷税吗 2、汇缴时未按规定调增,会被定性为偷税吗 四、汇算清缴账务处理 五、查补税款账务处理 |
六、费用标准
培训费3880元/人;(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现场咨询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10-69292077
联系人:郭永柱 13436909265 兼微信
邮 箱:hchy16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