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单位:
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对建筑企业财税管理工作产生重大影响,也明确了建筑企业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承担的履职义务和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对包括虚开发票在内的涉税犯罪做出了最新司法解释,在强调税法与刑法衔接的同时,区分税收行政处罚与涉税刑事犯罪,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另外,数据资产“入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等新政策的实施,也对建筑企业财税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在上述多重背景下,本次建筑企业专题财税培训课程,一方面帮助建筑企业运用税务规划等有效工具,主动创造税务价值,进而促进提升企业价值。另一方面帮助建筑企业健全财税风险防控体系,实现经营业务、财税风险精准识别、及时预警、有效处置,为企业转型发展保驾护航。请各有关施工企业积极组织财务和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研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4年7月19-21日 (19日全天报到) 深 圳
二、培训对象
建筑企业内部决策人员、财务总监、经理、其他管理人员;法务、会计、出纳、税务从业人员。
三、课程收益
1、避免新《公司法》下“财务混同”引发的建筑企业之间财税连带责任;
2、应对“两高”涉税司法新解释下可能引发的虚开发票刑事责任风险;
3、学习建筑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财税处理;
4、适应税务部门对建筑企业享受研发优惠的后续监管;
5、破解建筑企业常见的财税疑难问题;
6、分析建筑企业28个纳税风险预警指标并提出应对办法
四、讲课专家
赵老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职于某地方税务局。赵老师拥有二十七年税务专业服务工作经验。精通建筑领域财税政策,尤其擅长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及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授课时能够将财税政策与自身实操案例完美结合,内容有深度,具有落地性,语言表达通俗易懂,现场答疑快速精准,深受广大学员的好评。
五、课题大纲
主题一、新《公司法》对建筑企业的财税管理影响及应对 |
(一)建筑企业如何避免“财务混同”,从而应对新公司法引发的企业之间财税连带责任? (二)新公司法限期认缴制下如何应对建筑“小微企业”资格的可能丧失? (三)新公司法实施后建筑公司减资业务的税务处理 (四)新公司法允许企业应收账款作价出资涉及的税务处理 (五)新公司法关于弥补亏损的规定对企业财税处理的影响与应对 (六)新《公司法》实施对建筑企业财务负责人的影响及其应对 |
主题二、 建筑企业如何应对“两高”涉税司法新解释下可能引发的虚开发票刑事责任风险? |
(一)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属性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逃税罪的界分 (三)虚开增值税专票罪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票罪的界分 (四)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表现形式 (五)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限缩解释” (六)关于虚开发票罪构成要件 (七)关于虚开发票罪行为方式 (八)关于虚开发票罪定罪量刑标准 (九)如何应对“两高”涉税司法新解释背景下的“虚开”风险? |
主题三、建筑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财税处理 |
(一)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背景概述 (二)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五步法” (三)数据资产入表的会计处理 (四)数据资产入表的税务处理 浙江交科(002061):2024年一季度报告披露:开发支出-数据资源 240,017.75元 中交设计(600720):2024年一季度报告披露:无形资产-数据资源 382,788.57元 |
主题四、建筑企业如何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 |
(一)财税部门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最新政策 (二)建筑企业如何精准识别研发活动? (三)建筑企业如何规范研发项目管理? (四)建筑企业如何实现研发费用的准确核算归集? (五)如何适应税务部门对建筑企业享受研发优惠的后续监管? |
主题五、建筑企业常见财税疑难问题的破解 |
(一)建筑企业支付“佣金”如何进行财税合规处理? (二)建筑企业被扣押的质保金的财税处理 (三)建筑企业如何正确识别租赁合同进而执行租赁准则? (四)建筑企业计提安全生产资金能否计入“合同履约成本”? (五)苗木采购如何结合采购对象实现进项税额最大化抵扣? (六)如何正确处理农民工工资的个税扣缴与社保业务? |
主题六、建筑企业28个纳税风险预警指标的分析及应对 |
指标1、增值税的销售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比对指标 指标2、企业所得税贡献率较行业平均值异常 指标3、企业所得税贡献率较上年同期异常 指标4、建筑企业会计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指标比对异常 指标5、“企业成本费用大于取得发票金额”指标比对异常 指标6、往来款项占资产总值比例偏高 指标7、业务招待费支出票表比对风险模型 指标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票表比对风险模型 指标9、财务费用与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配比关系异常 指标10、其他费用占比偏高 指标11、取得预收款项未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税款 指标12、发生纳税义务未及时申报缴纳增值税 指标13、会计收入与增值税收入预警风险比对模型 指标14、兼营与混合销售未分别核算,错误适用增值税税率 指标15、未按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及留存备查资料 指标16、简易计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 指标17、承租建筑施工设备取得发票的项目税率出错 指标18、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的风险 指标19、扣缴个人所得税税负率偏低风险指标 指标20、个人所得税人均税款偏低风险指标 指标21、跨省、跨市项目人员未办理全员全额扣缴 指标22、租金印花税申报异常 指标23、借款合同印花税申报异常 指标24、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指标25、城建税错误适用1%税率 指标26、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偏低(在建工程无税额) 指标27、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指标28、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未按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
六、费用标准
培训费3280元/人; (培训费、场地费、现场咨询费、茶点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10-69292077
联系人:陈老师 13161922570